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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河池市金城江区九圩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项目编号:GXHC-2015-03)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4 11: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池市金城江区九圩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池市金城江区九圩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池市金城江区九圩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项目编号:GXHC-2015-03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建设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九圩镇九圩社区

建设规模: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占地3亩,设计日处理污水量500吨,配套建设收集污水管网设施6900米。配套建设厂区内外道路、围墙、绿化等附属设施

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

要求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污泥处置建设、设备安装及调试等内容,详见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

按时按质完成工程的保证金金额:200万元,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交到业主指定账户。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确认无行贿犯罪记录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报名等各项业务活动,提供原件核查。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专职安全员要求:1名以上(含1名)持有安全员上岗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员。3.6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8月04日 08:00 至 2015年08月1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侧第一排)进行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资料。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出示本人“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侧第一排)进行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资料。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2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2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政府左侧第一排房屋)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曾

项目联系电话:0778-227052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池市金城江区九圩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九圩镇九圩社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田东鸣,186778898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曾,0778-2270525

代理机构地址: 河池市新建东路48号区财政局生活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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