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委托,对2015年火烧迹地造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和具备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2.1项目编号:XNZB2015-0631-0292HH 1.2.2招标范围:西山区2015年火烧迹地造林工程共3280亩。 1.2.3交货地点:业主方指定地点。 1.2.4工期:40日历天; 1.2.5管养期:栽植工作完成初验后,进行3年的抚育管护工作,包括苗木支撑、施肥、松土、培土、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作,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85%以上。 1.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应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其经营范围包含苗木供应、销售,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3.2投标人具有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或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 1.3.3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在省内完成3个及以上荒山造林项目业绩; 1.3.4投标人自有苗圃的证明资料; 1.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6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