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宾阳县鲲鹏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宾阳县县城污水管网(中心城区)工程—芦圩支渠截污工程[GXXP-2015-23]施工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宾阳县鲲鹏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宾阳县县城污水管网(中心城区)工程—芦圩支渠截污工程[GXXP-2015-23]施工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宾阳县县城污水管网(中心城区)工程—芦圩支渠截污工程[GXXP-2015-23]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XP-2015-23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宾阳县县城污水管网(中心城区)工程—芦圩支渠截污工程,招标人为广西宾阳县鲲鹏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宾阳县
建设规模:污水管网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工程施工。
要求工期: 6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约1666万元
招标范围:污水管网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为准(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的信息必须一致)。
4. 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8 月 4 日至 2015 年 8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7:00 时,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原件)及拟投入本项目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2014年度安全培训合格证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五大员的岗位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专职安全员的C证及2014年度安全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在本单位缴纳2014至2015年6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帐单复印件(附个人养老保险手册核对);2012年至2014年的财务报告(新注册单位除外),投标人检察机关申请的行贿记录档案查询(要求查询结果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日期必须是公告发布之日后)。(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任何代替证明材料无效,证书若已过期或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不予承认,视为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报名。以上所有证件的公司名称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的,视为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加扉页目录及资料所在页号和文件中顺序页码,否则不予受理报名。项目经理、手持授权委托书人、介绍信人、报名人必须为同一人)。
报名地点: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29室(南宁市朝阳路76号维也纳酒店附楼7层)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5 年 8 月 4 日至 2015 年 8 月 10 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 8月 26日 9 时30 分(北京时间),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32室开标厅(南宁市朝阳路76号维也纳酒店附楼7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宾阳县鲲鹏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宾阳县宾州镇建设社区17号 邮 编:530400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771-8267904
招标代理人: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朝阳路76号维也纳酒店附楼7层
联系人及电话:张凯, 0771-2507590/15977674154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8月04日 09:03 至 2015年08月10日 09:03(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朝阳路76号维也纳酒店副楼6楼630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26日 09:03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26日 09:03
六、开标地点: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32室开标厅(南宁市朝阳路76号维也纳酒店附楼7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凯
项目联系电话:0771-250759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宾阳县鲲鹏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详见公告
采购人联系方式:详见公告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凯 0771-2570590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