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路东延工程建设运营养护(PPP模式)项目(二次)社会资本方申请人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平原路东延工程建设运营养护(PPP模式)项目(二次)社会资本方申请人资格预审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平原路东延工程建设运营养护(PPP模式)项目(二次)社会资本方申请人资格预审1标段(施工):新乡市平原路东延工程(新直街西240米至经八路)建设管养项目,全长5986米,规划红线8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绿化、路灯、电缆管沟等,工程建设投资估算2.8亿元。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设计使用年限15年;桥梁设计汽车荷载为城--A级,设计基准期100年;排水管网暴雨设计重现期3年一遇;道路照明平均照度30Lx。项目建设期9个月,特许运营、管养期9年。
2、招 标 范 围: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具体合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管养-移交,政府负责地面附属物拆迁、地面土地提供及项目前期工作。本次采购甄选的社会资本方,在中标(成交)之后,中标人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新乡市成立项目公司,由平原路东延工程建设运营养护公司在项目合同期内依法对项目的投资、建设、采购、运营、维护等实施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特许运营、管养期9年,在项目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后,项目公司将PPP项目无偿移交给新乡市住建委或其授权机构。政府授予中标人该段道路广告权,其收益作为中标人投资回报。广告设置等必须按照政府统一规划实施。电缆沟由中标人建设经营,其他项目或单位使用、租赁一律付费(政府建设项目和经政府批准的公益性项目使用电缆沟免费),期限10年(含项目建设期)标准。 合同价款由工程建安费、管养经费、运营收益三部分组成。市政府按合同价款支付中标人道路、排水、桥梁、路灯、电缆沟、绿化等项目建设费用,合同价款分九年支付,即自工程竣工后第一年起,第一年15 %、第二年15 %、第三年10 %、第四年10 %、第五年10 %、第六年10 %、第七年10%、第八年10%、第九年10%。费用支付与管养考评结果相结合,中标人须自行承担本项目投资超支的风险。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平原路东段
5、标 段 划 分:1标段
6、工 期 要 求:1、项目建设期:9个月。2、项目运营管养期:9年。
7、质 量 要 求:1、工程项目建设质量标准达到合格以上。2、项目管养质量标准达到“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城镇桥梁养护技术规范”、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范”,道路照明平均照度不低于30Lx,亮灯率98%以上。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1)、参加资格预审申请人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依法设立的有效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且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2)、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请人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申请人具有项目投资估(概)算的投融资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4、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8月04日至2015年08月10日 17:30。
2、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先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信息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并绑定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具体步骤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右侧重要通知栏目内“投标人入库须知”和“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3、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3-3079562,联系人:陈先生、唐先生。
4、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08月26日09:0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2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新乡市监察局:0373-3076005新乡市交管办:0373-3028801新乡市检察院:0373-5123292新乡市招标办:0373-3051878
招 标 人: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336965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13683828969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2015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