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内部邮件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内部邮件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内部邮件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O616243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 项目名称: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内部邮件建设项目
- 招标编号:O616243
-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内部邮件建设项目,包括搭建招标方内部邮件系统(含双机热备机制),依据招标方需求对邮件系统功能进行定制优化,并与招标方内网门户系统进行深度集成整合。(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技术规格及要求)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 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邮件产品的原厂商,或者原厂商的销售服务商;2) 邮件系统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资质;3) 邮件产品在近2年来相同或类似案例不少于10个;4) 邮件厂商通过ISO国际标准认证(适用于邮件系统软件及相关软件产品的设计开发和技术支持服务);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8月04日 09:00 至 2015年08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宁区番禺路222弄51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副本;3. 组织机构代码证;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5. 国家保密局颁发的邮件系统涉密资质;6. 邮件产品在近2年来10个相同或类似案例的合同复印件或用户验收报告或中标通知书;7. 邮件系统ISO国际标准认证证书;8. 销售服务商需提供邮件产品原厂商的授权证明(如需)。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2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2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未/章海涛
项目联系电话:021-62836127/18721731902/1376118148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采购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顾梦婕;电话:021-386210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未/章海涛;电话:021-62836127/18721731902/13761181480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番禺路222弄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