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鲁山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10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鲁山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招标人为鲁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鲁山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10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2.2招标编号: LZC2015-Ag068
2.3采购内容: 货物采购(优质小麦种子60000公斤及化肥、农药等的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七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持有经营范围内具有相关类型的营业执照;代理商须提供种子经营授权书、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农作物种子田间检验合格证(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种子审定证明(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农药经营授权书、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农药登记证(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农药产品标准证(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肥料经营授权书、肥料生产许可证或肥料生产批准文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肥料登记证(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生产厂家须提供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植物产地检验合格证明、农作物种子田间检验合格证、种子审定证明;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农药产品标准证;肥料生产许可证或肥料生产批准文件、肥料登记证、肥料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3.2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2015年8月4日至2015年8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 15:00—18:00(北京时间)。
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原件,留加盖本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并装订成册。
4.2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4日至2015年8月 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 15:00—18:00(北京时间)。
4.3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的地点: 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业务受理处【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座522室】。
4.4招标文件每套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被司法机关、建设、水利、交通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问题的;以往承担的项目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有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提供虚假证明的;2012年以来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拖延工期的。招标人对上述问题进行查实,投标人若有漏报或与事实不符的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 9 月10日上午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楼七楼)。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鲁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鲁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鲁山县人民路东段金苹果广告公司四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电 话: 15937513586
行政监督部门:平顶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5—2662512 孙科 0375—2665721 黄建华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5-3508966 1893753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