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教学仪器设备采购YLGGG20151002-QT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贵港市覃塘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审批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名称:教学仪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YLGGG20151002-QT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分标号 | 采购名称 | 单位 | 总数量 |
D | 初中化学实验室成套设备 | 套/台/件 | 20 |
E | 初中生物实验室成套设备 | 套/台/件 | 24 |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总预算价为:人民币贰佰壹拾壹万贰仟元整(¥2112000.00);其中D分标为人民币玖拾陆万元整(¥960000.00);E分标为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贰仟元整(¥1152000.00);各分标的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各分标均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各分标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本项目各分标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 年8月4日至 2015 年8月10日,上午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贵港市金港大道港宁花园890-3号(市财政局东侧)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二楼财务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本项目不办理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同时须提供:(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开具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后),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合格且齐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8月25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贵港市金港大道港宁花园890-3号(市财政局东侧)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8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贵港市金港大道港宁花园890-3号(市财政局东侧)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gcz.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
十一、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黄乐忠、廖喜平、甘建程 ;联系电话:0775-4569690 传真:0775-4565816
贵港市覃塘区教育局联系人:卢如录、周兆林;联系电话:0775-4724897
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 贵港市覃塘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775-4721505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