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五"规划编制项目经三次公告后,报名单位仍不满足法定开标数量,采购人报经采购监督单位批准并经专家论证后,允许所有递交谈判保证金的竞争性谈判响应单位进行谈判。
有关当事人对此有不同意见或建议的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2015年08月05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国奥商务22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传真:0371-63976562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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