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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县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3 17: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平原县县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平原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就其所需县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人:平原县交通运输局

二、代理机构: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平原县县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SDBXPY15-03

四、项目概况:平原县县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共分四个标段。标段一:农村公路17.32公里,共计19条;标段二:坊子乡化工厂路改建,长0.97公里,宽6米;标段三:坊子乡东坊子至王凤楼镇麻寨道路维修工程。改建1.67公里,油层挖补3250㎡,局部封层7550㎡;标段四:平原县汽车总站大门及道路建设项目,大门2处,水泥混凝土道路2000㎡。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采购范围:公路新建、改建、维修及基础建设(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标段一、二、三的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标段四的供应商须具备建筑类土建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各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国家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建造师资格。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4日-2015年8月11日(工作时间,假节日除外)

报名地点:德州市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

文件工本费:200.00元/标段

领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银行开户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7)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9)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原件(10)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11)外省投标人需持有“进鲁”登记证明(12)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13)平原县有建设项目的投标人须持有平原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三无”证明,在平原县无建设项目的投标人需在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三无”证明(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8月26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日期:2015年8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平原县政务中心开标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原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 侯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69211306/13583405778

监督单位: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4-4212123

领取招标文件联系方式:15949920618       王先生

十一、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和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山东标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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