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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兰西县星火乡阳光村棚室食用菌产扶贫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3 17: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省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兰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兰西县星火乡阳光村棚室食用菌产扶贫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兰西县星火乡阳光村棚室食用菌产扶贫项目

项目编号:STZB-15125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TZB-15125

1.招标条件

兰西县星火乡阳光村棚室食用菌产扶贫项目已由兰采计字Lcg006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兰西县星火乡阳光村棚室食用菌产扶贫项目。

2.2建设地点:兰西县星火乡阳光村。

2.3建设规模:镀锌钢结构大棚5760㎡,砖混钢结构温室9450㎡,120米深机电井、配电泵等5眼,3.5米宽红砖路2.7km,架设输变电线路(线缆、线杆及安装变压器1台),厕所1个等。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9月3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1月2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总承包。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预计合同额:7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壹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组其他成员均能提供有效岗位证书,包括: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投标人拟派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4.投标登记

4.1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投标人拟派建造师)可于201583日至20158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19层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

4.2登记时须携带的资料包括: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7.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8.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C证),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造价员岗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3潜在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投标登记后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赵金贵

联  系  电  话:15046545858

招 标代理机 构:黑龙江省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19层

邮          编:150001

联    系    人:招标一部  佟雯

联  系  电  话:0451-53666092

邮          箱:hljsstzb@163.com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8月03日 09:00 至 2015年08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1919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C证),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造价员岗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潜在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2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2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19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雯

项目联系电话:0451-5366609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兰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绥化市兰西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赵金贵 150465458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佟雯0451-53666092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1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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