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2015年金关工程二期信息安全产品采购项目(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就“海关总署2015年金关工程二期信息安全产品采购项目(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15年金关工程二期信息安全产品采购项目(三)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本项目总预算3136.76万元,分包预算见招标文件。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主要技术要求 |
01 | 高端万兆机架式防火墙 | 44台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货,2015年年底前完成实施工作。 | 海关指定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低端万兆机架式防火墙 | 162台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货,2015年年底前完成实施工作。 | 海关指定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
02 | 千兆高端入侵防御系统 | 30台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货,2015年年底前完成实施工作。 | 海关指定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千兆低端入侵防御系统 | 64台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货,2015年年底前完成实施工作。 | 海关指定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
03 | 节点加固系统 | 采取场地许可方式购买,在中国海关范围内无限部署、无限使用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货,2015年年底前完成实施工作。 | 海关指定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注:
1、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2、若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进行投标,则投标文件须按包分别编制并装订提交。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从招标人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
4、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
5、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金关工程二期总集成商、基础设施集成商及安全系统集成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8、投标人其他条件:
01包:
(1)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获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相同品牌的产品只能是制造商或其授权唯一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包内所投产品需为同一品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一级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
2)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二级)。
02包:
(1)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获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相同品牌的产品只能是制造商或其授权唯一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包内所投产品需为同一品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一级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
2)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一级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服务)。
03包:本包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或OEM产品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步骤:
第一步: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http://hgcg.customs.gov.cn)在“海关政府采购电子招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招标系统”)进行供应商登录,针对拟参加的项目分包进行报名。
未在“电子招标系统”注册的,应首先阅读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专栏”中的《供应商电子招标用户手册》并进行注册,然后再针对拟参加的项目分包进行报名。
第二步:下载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后,首先经过招标人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未网上报名或审核未通过的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未从招标人规定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阅读招标文件需先在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栏目里下载安装“海关政府采购电子招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4.1.06和海关政府采购电子招标平台控件包(HGControl3.1)”,如有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65194838
2、网上报名时间:自2015年08月03日 09:00:00至2015年08月11日 17:00:00止(北京时间);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24日 09:00: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送达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以及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电子标书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08月24日 09:0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北京鑫海锦江大酒店三楼(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1号,朝阳门南小街与金宝街交汇路口西北角)。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招标人相关信息
招 标 人: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建国门内6号;
邮政编码:100730;
户 名: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建行北京分行东方广场支行
账 号:11001059200059108022
使用电汇交纳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注明招标编号的后四位(例D005)及包号(如有)。
九、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站(http://hgcg.customs.gov.cn)上进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