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樊村镇人民政府院内改造及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阳县樊村镇人民政府院内改造及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乡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宜阳县樊村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HNZDLY-2015-19号。
3、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工程名称:宜阳县樊村镇人民政府院内改造及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3.2工程地点:该项目位于宜阳县樊村镇樊村村境内。
3.3工程内容:共包括八项工程:一是广场拆除及新建;二是门卫房;三是飘架;四是室外杂项工程;五是樊村镇文化服务中心;六是竹园东道路工程;七是绿化树木栽植;八是樊村镇便民服务大厅装修工程。
3.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5招标范围:土建装饰、水电安装及绿化树木栽植。
3.6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2012年6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同时在其他行业工程中不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相应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2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日期以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时至18:30(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行署路金城宾馆前楼127房报名、资格初审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投标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建造师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工程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所能证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它证明文件,自公告发布日期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验原件且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3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28日下午15:00时,地点为洛阳市行署路金城宾馆前楼二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及其他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樊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市宜阳县樊村镇樊村村
邮 编:471622 电子邮箱:59297358@qq.com
联 系 人:王先生(电话:13383895626 )
冯先生(电话:13803798815 )
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行署路金城宾馆前楼127房
邮 编:47100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9-63216821
电子邮箱:kk63333173@126.com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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