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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乐县部分医疗机构购置医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3 16: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HC-PYZB-2015-018
1、招标条件
南乐县部分医疗机构购置医疗设备项目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业主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
2、招标范围:精神压力血管健康分析仪一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四台。
3、标段划分:共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精神压力血管健康分析仪一台;
第二标段: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四台。
4、交货期:30日历天。
5、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须包括三类医疗器械);
(3)所投产品必须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4)经销商须具有所投标段的产品经销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
6、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7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时至 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2)报名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濮阳办事处(濮阳市中原路与大庆路交叉路口西南角邮政大楼六楼)。
(3)报名须知: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须包括三类医疗器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经销商须具有所投标段的产品经销授权委托书。
注:以上报名单位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报名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乐县近德固乡卫生院、南乐县西邵乡卫生院、南乐县城关镇卫生院、南乐县第二人民医院、河南省南乐县精神病医院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  向     13707671829
王俊成     13938336336
李伍增     13839271062
毛常欣     13849313291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393-46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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