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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北安乡城安村水泥路工程施工

作者: 发布于:2015-08-03 15: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兰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北安乡城安村水泥路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编号:JL【2015】G070

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受兰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兰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北安乡城安村水泥路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进行全过程代理,择优选定承包人。

1.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如下:

1.1工程概况:

  修建北安乡城安村水泥路4.625公里

1.2工程建设地点:兰西县。

1.3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850,000.00

1.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5计划工期:2015年8月28日开工,2015年11月30日竣工,计划总工期65日历天

1.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2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法人,具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准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年检有效。

2.4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除建造师外,还需配备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各1名。

2.6 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应取得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出省介绍信和无质量、安全、拖欠等不良行为记录证明,由于地区管理差异,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名称及年检有不同规定的,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发布相关证明文件。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工程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工程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2.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2.9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严禁参与本工程投标。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抚兴街18号)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5.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4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另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另需提供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出省介绍信和无质量、安全、拖欠等不良行为记录证明,由于地区管理差异,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名称及年检有不同规定的,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发布相关证明文件。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6.招标文件购买:

6.1凡通过报名者可持单位介绍信到哈尔滨市道里区抚兴街18号(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

6.2招标文件(含图纸复印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

7.1交纳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7.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户名: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通达支行

账号:084910087909016

7.3到账截止时间:20158201600分。

7.4注意事项:

7.4.1投标人应从其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转账至上述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

7.4.2各投标人汇款后应提供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相关转账回执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核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7.4.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投标。

8.投标文件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25日13时00分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抚兴街18号)

9.开标时间及地点:

9.1开标时间:2015年8月25日13时00分

9.2开标地点: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抚兴街18号)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招标人:兰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曲先生

联系电话:0455-5367871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抚兴街18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51-8451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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