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桥镇人民政府彭桥镇2015年度一事一议项目招标公告
彭桥镇2015年度一事一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Y-2015-01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彭桥镇2015年度一事一议项目,已由邓州市财政局邓财【2015】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邓州市彭桥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彭桥镇2015年度一事一议项目
2.2 建设地点:柏林村、刘山水库
2.3 招标范围: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内容,对项目区内的乡村道路施工进行招标,主要为柏林村、刘山水库道路建设等项目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 柏林道路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 刘山水库道路建设项目
3、投标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建造师)无在建,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日期在有效期内)。
3.5 外省投标企业须按豫建建(2013)15号文件规定携带外省进豫单项工程备案登记手续。
3.6 被授权人、项目经理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工资关系、有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并提供可查询方式)。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4.1 请投标人于 2015年7月 30 日至8月 5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2 报名时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安全考核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五大员证书
(3)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
(4)被授权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身份证、五大员身份证 (所有相关人员必须是本公司人员,以劳动合同关系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
(5)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日期在有效期内)
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并留1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3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4其他:投标人应自行支付招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邓州市彭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明
联系电话:15237723166
代理机构:河南众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53381156/13938531157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