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乡镇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高阳县乡镇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高阳县乡镇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HBXT-201507036
招标人名称:高阳县卫生局
招标人地址:高阳县佟麟阁大街3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常赛攀 电话:0312-662362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讯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百花路24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2-3018869 传 真: 0312-301886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范围:本项目共分六个标段。
第一标段:单槽CR系统
第二标段:台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第三标段: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第四标段:高频50kW直接数字化摄影系统(DR)
第五标段:动态心电图机、输液泵、牵引床、妇科检查床、诊断床、半自动生化分析仪、中草药煎药机、血球分析仪、C反应蛋白分析仪、烘干箱,喷塑平床、医用酸碱性水机。
第六标段:X光机、十二导心电图机、乳腺诊断仪、全自动煎药包装机、三导心电图机、微量元素分析仪等。
项目实施地点:高阳县,具体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六个标段的投标人均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生产厂家《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及《生产许可证》 ;
5、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家的,需提供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
第1-4标段: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 《生产许可证》(国内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视为原件);
3.医疗器械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
第5标段: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 《生产许可证》(国内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视为原件);
3.所投产品动态心电图机、输液泵、牵引床、妇科检查床、诊断床、半自动生化分析仪、中草药煎药机、血球分析仪、C反应蛋白分析仪、烘干箱,喷塑平床的厂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第6标段: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 《生产许可证》(国内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视为原件);
3.所投产品 X光机、十二导心电图机、乳腺诊断仪、全自动煎药包装机、三导心电图机、微量元素分析仪的厂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留我公司备案;开标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3日—2015年8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2015年8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李四光
联系方式:0312-3018869 传真电话:0312-3018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