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湿地公园监理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湿地公园监理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SCG2015[19]
采购人名称: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房山区长阳镇北广阳城村北
采购人联系方式: 010-6937800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代理单位名称: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单位地址:房山区政府第二办公区二层206-05(良乡工业开发区金光路一号)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方式: 010-69372482、010-69373492
项目预算:
第一包561.04万元 |
第二包629.63万元 |
第三包591.74万元 |
第四包574.18万元 |
采购数量: 本项目共分四包,工期两年。
(1)第一包土建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功能湿地、循环管线、泵站等,工程投资估算42525.12万元;(2)第二包土建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功能湿地,工程投资估算47723.64万元;(3)第三包土建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功能湿地、减渗工程、补水管线、疏挖主河槽、堤防填筑等,工程投资估算44851.61万元;(4)第四包绿化工程主要工程内容绿化种植,工程投资估算43520.69万元。
采购用途: 琉璃河湿地公园工程监理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法人营业执照
2. 税务登记证书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5.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2015年5、6、7月)
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 本项目要求第一、二、三包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第四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9. 本项目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是受聘于投标人且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1、领取人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3、非法人领取的需法定代表授权书。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2015年8月12日始至 2015年8月18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良乡工业开发区金光路一号政府第二办公区二层)206-3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9 月 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5年 9 月 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良乡工业开发区金光路一号政府第二办公区二层)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 王华兵、焦然
联系方式: 010-69372482、010-69372492
声明:此公告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财政网(政府采购)和房山区财政网(政府采购)上发布,其他任何转载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