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安县溶江镇中心幼儿园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采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安县溶江镇中心幼儿园综合楼工程(招标文件备案编号: XAZB2015-SG11)已由 兴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兴发改行审字[2014]4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兴安县人民政府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区教育专项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各出三分之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兴安县溶江镇和平街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为3569m2;高度为14.85米;共4层
合同估算价: 约520万元
结构类型: 框架
要求工期: 270 日历天(本工程定额工期 290日历天)。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评审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号文《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
(1) 专职投标人的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3)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员上岗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员及质检员上岗证,及上述人员身份证。上述拟投入人员的配备必须满足桂林市建规委市建规[2006]270号文规定。
(4) 专职投标人及上述拟投入人员单位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对账单或证明。
(5) 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结束日期之间)。
(6) 县外企业按住建【2013】64号《关于桂林市外来建筑行业企业在我市从业管理的有关通知》及《外来建筑行业企业在桂林参与招标投标人员信息核查》的要求办理方可报名,核查表可在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gljyzx.com/下载。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4.3图纸押金 1000 元(图纸的发放和退还必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市场,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于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粘贴发布。
8.交易服务单位
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9.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兴安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3-6220644)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兴安县人民政府教育局
地 址: 兴安县兴安镇教育路
邮 编: 541300
联 系 人: 陈宙文
电 话: 0773-622220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安县兴安镇银杏广场万里巷8号
邮 编: 541300
联 系 人: 陆工
电 话: 0773-6213070
招 标 人(盖章): 兴安县人民政府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机构:
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