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省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JZB2015-3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省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工程已由长农联字【201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九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规模及范围:该项目共分为八个标段
一标段:龙嘉镇,龙家堡村、莲花村路边排水沟和连接管新建工程,新建路边排水沟共计4485米,过道管线共计547米。
二标段:龙嘉镇,新民村路边排水沟和广场新建工程,翻身村广场新建工程。新建路边排水沟800米,过道管线210米,新建广场3354.9平方米。
三标段:卡伦镇,红星村、大泉村路边排水沟和过道管新建工程,新建路边排水沟总长2733米,过道管线369.5米。
四标段:九郊办事处,唐家村、杨木林子村路边排水沟新建工程,杨木林子村广场新建工程。新建路边排水沟总长3430米,过道管线425米,广场新建3135平方米。
五标段:东湖镇,小岭村、荆家村路边排水沟新建工程,新建路边排水沟总长4118米,过道管线298米。
六标段:西营城办事处,古榆树村路边排水沟文化广场新建工程。新建路边排水沟1262米,过道管线41米,新建广场710平方米。
七标段:波泥河镇,平安堡村边沟新建工程,新建路边排水沟1405米,过道管线146米。
八标段:城子街镇,百合村边沟新建工程,新建路边排水沟2800米,过道管线471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九台区龙嘉镇龙家堡村、莲花村、新民村、卡伦镇红星村、大泉村、九郊办事处唐家村、杨木林子村、东湖镇小岭村、荆家村、西营城办事处古榆树村、波泥河镇平安堡村、城子街镇百合村。
2.3 计划工期为: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20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含二级)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同一投标人可就上述八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同一个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排名第一时,按本项目施工标段顺次评标顺序决定中标标段,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则相应顺延。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5 年 8 月 3 日至 2015 年 8 月 7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市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一楼(招标公司)窗口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盖红章存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8 月 25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 九台市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一至五标段金额为1.5万元,六至八标段金额为0.5万元。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一标段93.2672万元,二标段79.2429万元,三标段84.6749万元,四标段90.5586万元,五标段84.6409万元,六标段42.4174万元,七标段41.0374万元,八标段42.7041万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亚经贸新闻报、中国政府采购网、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前进路58号
联系人:杨延俊
电话:8234988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912号综合楼4楼
邮编:130022
联系人:郑元鹏
电话:0431-81815229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