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国土资源局和龙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和龙市国土资源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和龙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和龙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项目编号:JLTXY-[2015]-200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2.1项目名称:和龙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2.2招标范围:在资料收集与调查的基础上,完成和龙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初始评价和年度更新评价;开展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初始评价和更新评价;明确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改进方向和挖潜路径,制定挖潜措施和对策建议等。
2.3项目地点:吉林省和龙市
2.4工作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节点按招标人要求)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土地评估(B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从业能力;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并且从事过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4业绩要求:至少有一项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或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或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等类似业绩);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外省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8月03日 09:00 至 2015年08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授权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资质证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物贸宾馆13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和龙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TXY-[2015]-200
一、招标条件:
和龙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项目已由和龙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和国土资发【2015】51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现已落实,出资比例100%。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和龙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代理本项目的招标工作,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和龙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2.2招标范围:在资料收集与调查的基础上,完成和龙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初始评价和年度更新评价;开展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初始评价和更新评价;明确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改进方向和挖潜路径,制定挖潜措施和对策建议等。
2.3项目地点:吉林省和龙市
2.4工作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节点按招标人要求)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土地评估(B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从业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并且从事过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业绩要求:至少有一项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或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或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等类似业绩);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省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授权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资质证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 8 月 27 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物贸宾馆1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同期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龙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433-424601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联 系 人:薄丹
电 话:0431-81331333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3-424601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和龙市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和龙市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杨先生 0433-42460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薄丹 0431-8133133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