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广播电视台清凉饮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花都区广播电视台 的委托,对 广州市花都区广播电视台清凉饮料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CFCG-GZHD-20150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广播电视台清凉饮料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2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供货期 凉茶饮料采购 人民币80元/箱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备注:
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 监管部门: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五、供应商资格: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5.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5.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5.5.2 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复印件;
5.5.3 《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5.5.4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5.6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4日起至2015年8月2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25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8月25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张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刘先生 |
电话: | 020-37726707-311 | 电话: | 020-62307909 |
传真: | 020-36968659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 | 联系地址: | 广州花都区体育路32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谭先生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刘先生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开户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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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