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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高中新校区附属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03 10: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西平高中新校区附属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平高中新校区附属工程项目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平县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PGC-2015-073

2.2建设地点:西平县境内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进行招标

2.6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临时执业资格证需携带继续教育证书或其他受教育证明材料),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 2012、 2013、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 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告知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内所附查询函一致) 

四.投标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至 2015 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 ) 

报名地点: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以证明其符合本招标公告规定的资质条件且有足够能力承担本工程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合格的资质证书副本、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 (项目经理 )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留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3授权委托人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4.4报名联系电话需为授权委托人本人电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2015年8月3日至 2015 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 ) ,在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费按成本费收取,售后不退。 

5.3投标保证金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形式和金额: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入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邮政储蓄银行西平县西平大道支行

帐号:941000010006152228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

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转账后须持转账凭证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领收据,未预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平县高级中学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3839696887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齐工

电 话: 13569465737   

监督机构:西平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西平县纪委监察局 

电  话 : 0396-6221502          0396— 6269993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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