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兴华镇人民政府兴华镇垃圾填埋场工程招标公告
洛宁县兴华镇垃圾填埋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洛宁县兴华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洛宁县兴华镇垃圾填埋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YFZ[2015]-117号
2.2工程名称:洛宁县兴华镇垃圾填埋场工程;
2.3工程地点:洛宁县兴华镇新庄村后沟;
2.4工程概况:规划占地113.4亩,填埋区总有效库容10.9万m³,平均处理规模30吨/日。整个工程分为填埋区、管理区、渗液处理区额进场道路等四个功能分区;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计划工期:3个月;
2.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2.8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垃圾坝、场地防渗系统、调节池、渗漏液导排及导气系统、排水沟截水沟、防飞散系统、场区道路工程、边坡及沟底土石方工程(详情见设计图纸);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有安全考核合格证;
3.4
3.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
4、报名事项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4.2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通过年审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上报名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4.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为
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中国洛宁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兴华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电 话:13721682345
招标代理: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0379-8086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