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我公司受那坡县卫生局的委托,现就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GXBSZC2015-G1-0076-JL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采购内容:医疗设备一批。本项目分为六个标段,即1、2、3、4、5、6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并具备安装调试能力;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7 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分部(百色市向阳路7号阳光新城B栋1023楼)。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250元,(本项目不提供电子标书、不代办邮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6)人民检察院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出具日期在报名时间内);(7)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公司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15年1-7月份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委托时必须提供)。(8)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9)提供近三个月内的纳税证明;(10)提供本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1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上述资料,注明提供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提供原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八、各标段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按不少于投标总价的1%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5年8月20日 17时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形式交至:
开户名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琅东支行
银行账号:8000 7529 4800 010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8月25日 15时 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分部(广西百色市向阳路7号阳光新城B栋1023室),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2015年8月25日 15时 00分在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分部(广西百色市向阳路7号阳光新城B栋1023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业务咨询:
咨询联系人:王工
咨询电话:13677763770、0776-2806728(办、传)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zfcg.gov.cn)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