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6所学校防雷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6所学校防雷改造工程已由长绿教字【2015】8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6所学校防雷改造工程;
2.2 招标规模:改造面积为8000平方米,投资额为572767元;
2.3 招标范围:长春市绿园区6所学校防雷改造;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
2.5 计划工期: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0日;
2.6 质量控制目标: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者具备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工程专业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投标单位具有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证书;投标单位具有防雷工程专业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取得《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针对长春市绿园区学校后勤管理中心的项目各投标单位可兼投但不得兼中。);
3.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工程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至少2人;防雷工程专业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取得《防雷工程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2人;技术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6信誉要求:无政府不良行为记录;
3.7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8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3日至 2015年8月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2525号景阳公寓8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5年08月24日8时30分整,地点为:吉林省长客宾馆2楼会议室(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项目发包价
本项目发包价以市、区财政评审报告价格为准。
七.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承诺文件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八.付款方式
以市、区财政拨款要求为准。在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结算审计,以审计结果为准。按市、区财政相关程序统一办理拨付工程款手续。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军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电 话:0431—8786258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晨宇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2525号景阳公寓801室
电 话:0431-8204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