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环境保护局采购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白银市平川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所需的白银市平川区环境保护局采购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并能提供及时完善后期服务保障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PCZC-GK201503
二、招标项目:
(一)项目名称:白银市平川区环境保护局采购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建设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实验室家具及配件生产及安装;
2.通风柜、通风柜排、补风系统生产及安装;
3.实验室室内吊顶布线(包括电器照明线路)、室内铝合金隔断、PVC地板施工;
以上供货、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采购预算:41万元
(三)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复印件加盖鲜章)
(一)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二)投标人需提供经年报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复印件;
(三)投标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5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及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代理或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函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请于2015年8月3日至8月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前来白银市平川区政府政务大厅财政局窗口(平川区会展中心一楼大厅)购买获得,并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售价:标书每份200元,电子版本加收50元,(招标文件不寄售,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24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白银市平川区财政局一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2015年8月24日下午15:00,会议地点白银市平川区财政局一楼会议室,如有变化,电话另行通告。届时将邀请采购办、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七、采 购 人:白银市平川区环境保护局
单位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兴平南路
联 系 人:李玉慧 联系电话:13359321865
八、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白银市白银区王岘东路1号-4幢2-501
联 系 人:胡国翠 联系电话:18394812550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