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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市委大院道路沥青罩面改造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31 18: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茂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茂名市市委大院道路沥青罩面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0851-1561MM00CL38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81日至2015年87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561MM00CL38 

3.   项目名称:茂名市市委大院道路沥青罩面改造工程

4.   项目类型:工程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项目内容

工期

最高限价

道路沥青罩面改造工程

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

人民币90.3118万元

注:1、项目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监管部门:茂名市财政局。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审计报告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4月-6月该相关材料)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6.3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6.4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5    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6.6    投标人具备成套沥青混凝土生产设备和机械摊铺设备的证明材料或能提供上述两种设备的有效租用协议;

6.7   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6.8   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投标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1日-2015年8月18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茂名市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20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7.3.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7.3.2   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印件;(原件核查)

7.3.3   2015年4月-6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参保证明等)复印件;(原件核查)

7.3.4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7.3.5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7.3.6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相同专业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7.3.7   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原件核查)

7.3.8   具备成套沥青混凝土生产设备和机械摊铺设备的证明材料或能提供上述两种设备的有效租用协议复印件;(原件核查)

7.3.9   购买谈判文件时,要求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亲自到场购买,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7.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8月21日 8:30~9:00

8.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8月21日9:00

8.3    投标及开标地点:茂名市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20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会议室。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9.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东省茂名市政府采购网(http://maoming.gdgpo.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9.2    补充媒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941.com.cn和www.chinapsp.cn)上公布。

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示期(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茂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小姐

地址:茂名市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20楼(茂名分公司)

采购项目联系方式:0668-206 9988

邮政编码:525000                            

电邮:clmm2069988@163.com

传真:0668-206 3399                          

网址: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2.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账户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迎宾路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6795 6224 9515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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