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应商除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银行资信和融资实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供应商应当具备投资能力和相应的专业能力; 4、供应商具有游乐园行业投资和经营管理经验或游乐设备制造、检修、维护国家级资质和完善的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资格; 5、提交可以证明具备投资能力、融资能力的有效依据;具有同行业投资运营管理经验的资料;设备制造、安装、维修、维护国家级资质证书和国际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资质;近三年的经营业绩、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本行业及相关行业的荣誉证书等有关材料。 6、符合内外资准入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报名时,供应商提供下列资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7份并单独密封: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各方之间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交易项目所在地或供应商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采购人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在响应文件评审环节对各供应商提交的资格材料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