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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消防局锦州市消防特勤中队办公楼及食堂装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31 16: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锦州市消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锦州市消防特勤中队办公楼及食堂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锦州市消防特勤中队办公楼及食堂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LNKL-xftq20150731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锦州市消防特勤中队办公楼及食堂装修改造工程;

2. 建设地点:锦州市消防特勤中队;

3. 招标范围:锦州市消防特勤中队办公楼及食堂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及

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1.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

整);

5. 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31日 08:30 至 2015年08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5年7月31日起至2015年8月6日(每天8:30-16:00),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资格证明(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全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20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20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伟静

项目联系电话:0416-372777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锦州市消防局

采购人地址:锦州市消防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胡先生 0416-37003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佟伟静 0416-3727777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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