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人民法院2014-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郏县人民法院2014-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郏县人民法院2014-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郏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项目名称:郏县人民法院2014-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Jzc2015-129Ag
二、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该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标准化机房升级改造及视频监控升级
第二标段:办公设备采购,电脑25台,一体机10台,打印机10台,执法记录仪30台。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须具有安防资质壹级(外省企业须同时具有河南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服务管理办公室颁发的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服务备案证);具有视频监控、新风机及精密空调厂家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与原监控平台系统无缝连接证明文件;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经营范围与招标内容相符),代理商须提供电脑及执法记录仪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3、报名须提供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招标公告 “第四项资格要求”所要求的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等,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方可报名,原件核对后退还
4、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交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500 元,售后不退。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郏县人民法院
代理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联系人及电话:陈女士 0375-3890368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