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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哈尔滨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项目PPP模式社会资本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31 14: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项目PPP模式社会资本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项目PPP模式社会资本招标

项目编号:CYPPP2015GK0601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CYPPP2015GK0601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项目PPP模式社会资本招标"已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的社会资本。

一、招标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项目PPP模式社会资本招标

1.2项目编号:CYPPP2015GK0601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资金性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1.5预   算: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主城区拟采用叠合整体式工艺施工,新城区拟采用传统的现场浇筑工艺施工。标段划分如下(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一标段:红旗大街区域(即主城区):建设期中央财政补助人民币7.29亿元,入廊费人民币0.61亿元,社会资本约须投入8.58亿元,

二标段:哈南工业新城区域和临空经济区域(即新城区):建设期中央财政补助人民币4.71亿元,入廊费人民币0.39亿元,社会资本约须投入5.54亿元;

潜在投标人可以兼投上述任意标段,投标期间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设备不允许重复。

1.6招标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取“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一体化+入廊单位付费+政府补贴”的运作方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指定哈尔滨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标的社会资本共同成立项目公司。

(2)项目公司股本构成:鉴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属于公益性项目,而政府对关系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事项(如股权变更时,受让方不满足合同约定的技术能力、财务信用、运营经验等基本条件;缩减运营维护经费等)享有一票否决权,故参照国内其他公益性项目的做法,哈尔滨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壹元人民币持有项目公司金股(即无实际经济价值,权益主要表现为否决权而非收益权或其他表决权,金股通常作为1股);哈尔滨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也可根据自身经营意愿,通过自筹资金增加自身股权比例,获取收益分成。

(3)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红旗大街区域(即主城区)、哈南工业新城区域和临空经济区域(即新城区),共计11条建设长度约25公里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其中:主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长度约为13公里;新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长度约为12公里。结算时以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项目运营维护内容:包括保持管廊内的整洁和通风良好;建立健全维护管理制度,搞好安全监控和巡查等安全保障;统筹安排管线单位日常维护管理,配合和协助管线单位的巡查、养护和维修;负责管廊内通风、排水、照明和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组织制定管廊管理应急预案,管廊内发生险情时,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管线单位进行抢修;为保障管廊安全运行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等。

(5)项目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1.7招标范围:完成自项目公司组建、项目投资、融资、工程建设、运营维护、资产移交等PPP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主体工程、管线及其他构筑物、迁移工程、交通导改、绿化、道路恢复、控制中心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1.8计划合同履约日期(或服务期限):

(1)计划建设工期:2015年09月01日-2016年12月31日,共488日历天。

(2)计划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不超过2年,运营期为25年。

1.9质量(或服务)标准:建设标准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项目施工现场争创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标准必须符合国家以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由不同法人及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投标人)资格条件;

(3)已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提交截止时间为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哈尔滨市清欠办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一标段的潜在投标人还须具备混凝土预制构件产业化生产能力以及预制装配整体式构件施工经验和业绩;

(5)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2年07月01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受贿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能够独立承担招标项目供应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市政工程或相关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工作;

(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筹集本项目所需资金。投标人须提供从投标登记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不低于社会资本投入金额30%的资金证明(证明额度:一标段不低于2.57亿元,二标段不低于1.66亿元),同时向招标人提供剩余部分的银行资信证明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或其他融资证明。

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2.3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

2.4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招标人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潜在投标人可以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潜在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内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4.1拟参与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7月31日至2015年08月0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包括参加政府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附投标人在法定时限内公示2014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http://gsxt.saic.gov.cn/)、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出具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哈尔滨市清欠办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建造师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工长 2 人、质检员 1 人、安全员3人、造价员 1 人;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市政工程或相关专业。外省市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至少提供参加本次投标前6个月的有效证明)、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注册登记并备案的网上截图打印页、联合体协议(如有)、类似业绩佐证材料等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或复印件,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大厅进行投标登记。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87519586-忱义。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4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单上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等,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08月21日上午0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08月21日上午0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3、投标人应于上述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委派专人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招标人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4、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投标文件、以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hljcg/)、

哈尔滨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rbjjzx.cn)、

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网(http:// www. hljcygl.com)发布。

七、其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法定时限内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将自收到质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的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投标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7.3本项目所需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下载( http://www. hljcygl.com);

7.4有关本次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八、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一号

邮    编:150000

项目联系人:宋莹

联系电话:0451-8739502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

邮    编:150001

项目联系人:吕慧

联系电话:4006998787  18946075525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企业E-mail:chenyizhaobiao@163.com

日    期:2015年07月31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由不同法人及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投标人)资格条件;(3)已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提交截止时间为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哈尔滨市清欠办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一标段的潜在投标人还须具备混凝土预制构件产业化生产能力以及预制装配整体式构件施工经验和业绩;(5)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2年07月01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受贿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能够独立承担招标项目供应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市政工程或相关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工作;(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筹集本项目所需资金。投标人须提供从投标登记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不低于社会资本投入金额30%的资金证明(证明额度:一标段不低于2.57亿元,二标段不低于1.66亿元),同时向招标人提供剩余部分的银行资信证明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或其他融资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31日 09:00 至 2015年08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二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87519586-忱义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取或邮购 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单上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等,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07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2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慧

项目联系电话:1894607552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一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宋莹 0451-873950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慧 4006998787 18946075525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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