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新寨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偃师市新寨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偃师市新寨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及监理
2、招标编号:洛偃采(2015)华联003
3、资金来源:自筹
4、项目概况:偃师市新寨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二期包括:1#、2#、3#、5#楼及地下车库,小区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约为114354.21㎡;其中,1#楼为地上32层地下一层、2#楼为地上32层地下一层、3#楼为地上33层地下一层、5#楼为地上33层地下一层;
5、建设地点:偃师市新寨安置小区建设工地;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偃师市新寨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二期)的工程施工及监理;
施工第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1#楼(含地下车库)及垃圾中转站的施工;
施工第二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2#楼(含地下车库)的施工;
施工第三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3#楼(含地下车库)的施工;
施工第四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5#楼(含地下车库)、幼儿园及社区用房的施工;
监理标:本项目施工、保修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7、质量要求:合格;
8、工期要求:施工标为2年;
监理标为施工标中标工期;
9、标段划分:五个标段
3.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需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格式自拟),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
(3)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2012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均具有合同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5)投标人已经取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均在有效期内运行情况良好。
3.2 监理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监理企业,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
(3)投标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均具有同等规模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3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完整的近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财务报表原件(限定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按标段先后次序确定);
3.4 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为公告时间以内),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5 本次招标各个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5年 7 月 31 日至2015年 8 月 6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定鼎南路52号华源财富广场A座603室。
4.3投标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施工标: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身份证及其有关证明(劳动合同、社保凭证等)
(2) 营业执照(副本)
(3) 资质证书(副本);
(4) 安全生产许可证;
(5) 近三年财务报表,限定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
(6)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7) 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安全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格式自拟);
(8) 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9)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验收报告);
(10)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监理标: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身份证及其有关证明(劳动合同、社保关系等);
(2) 营业执照(副本);
(3) 资质证书(副本);
(4) 近三年财务报表,限定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
(5)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6) 企业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要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
(7)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报名时,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本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本人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4.4招标文件费: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图纸500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5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偃师市财政局10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9-6507005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定鼎南路52号华源财富广场A座603室
联 系 人:郜先生
电 话:0379-65260919 13460418669
邮 箱:gdhlly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