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物仓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物仓管理系统项目
招标编号:0733-156231106301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010-83979413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8层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4865055
招标产品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及相关内容:
第一包: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物仓管理系统开发服务
第二包: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物仓管理系统项目监理
第三包: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物仓管理系统第三方测试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技术总体要求)
本项目控制预算(单位:万元)
第一包:164.65
第二包:5.6859
第三包:18.81
采购用途:自用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 投标人必须保证对投标产品有供应能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本条仅限第一包)
4. 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软件企业认证;(本条仅限第一包)
5. 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有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本条仅限第二包)
6.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7. 在北京地区必须具备提供长期售后服务的能力。在北京地区必须具有可提供售后服务的经营场所或分支机构,并提供合法拥有或使用经营场所的有效证明文件或在京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本条仅限第一包)
8.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所需资质证明原件、非在京注册公司需提供在京售后服务的经营场所有效证明文件或在京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
若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未能提供上述有效证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8层。
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8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北京国林宾馆(东城区和平里七区24号楼)多媒体厅
评标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 史柯、蔡韶辉
联系方式: 010-84865055-191、171
传真: 010-84865255
Email: shik@biddingcitic.com
备注:
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上述设备如涉及节能产品,将优先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2 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上述设备如涉及环境标志产品,将优先采购环保清单中的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3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账号:7110210182600030709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开户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 投标人如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将相关证明文件发至我公司传真或邮箱,同时将证明文件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快递至我公司。邮件中需提供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传真、购买包号(如有)、投标人地址等相关信息,并将付款底单确认件扫描后发至上述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