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庭院道路硬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庭院道路硬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庭院道路硬化工程
项目编号:JM-2015-07-7168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庭院道路硬化工程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100%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庭院道路硬化工程。
2.2 招标范围:道路硬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9月26日,共计30日历天。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515号。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104.4336万元。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经理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31日 09:00 至 2015年08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
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2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2.2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2.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发布。
监督人电话: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0431-89865657)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伟新、申晓晶
项目联系电话:0431-86805171、8799028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地方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51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韩志0431-818989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伟新、申晓晶0431-86805171、8799028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