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路灯管理所LED灯具及景观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各供应商:
受珠海市斗门区路灯管理所的委托,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珠海市斗门区路灯管理所LED灯具及景观灯采购项目(招标编号:MZCD-1507-092、采购计划编号:P-20150708-001427)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采购计划编号:P-20150708-001427。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路灯管理所LED灯具及景观灯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LED灯具、传统光源灯具、室外路灯控制箱、LED电源套组、镀锌接地极等。
四、招标项目预算及报价上限:人民币肆拾伍万陆仟叁佰壹拾贰元整(¥456,312.00),投标报价超过上限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五、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六、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付所有货物并完成安装调试(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七、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来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
3.投标人须为中小型企业。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受此限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详见招标文件格式);实施采购后,没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允许大型企业参加;
3)投标人须对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来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
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投标报名时间:自2015年7月31日8时30分起至2015年8月7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邮购标书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
户 名: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46236053000763(注: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户)。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8月21日15:00。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接受投标文件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5年8月21日15:00。
开标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一、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黄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办公电话:0756-5509090 办公电话:0756-3263132
传 真:0756-5509091 传 真:0756-3323699
采购人:珠海市斗门区路灯管理所
代理机构: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