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专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专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我公司受隆林各族自治县隆林中学的委托拟对专用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5-G1-0063-HS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采购内容:专用设备采购一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时间及地点:请于2015年7月 31日至2015年7月6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江滨一路A7号三层)购买招标文件。
2、售价:每本250元,不代办邮寄,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3)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6)且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5年1-6月份的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受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日期必须为招标公告日期内);(7)由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落款日期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的日期内);⑻投标人非生产厂家的,提供生产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厂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9)介绍信(有效日期必须为招标公告日期内);(10)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11)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或盖有税务局公章的近期纳税申报表等材料;(12)提供本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大违法记录在书面声明。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提交原件核查(委托时法人身份证只需提供复印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按不少于投标总价的1%交纳(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方式交至开户名称: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百色分行向阳支行,银行账号:2110610209201026062,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简称即可)或项目编号。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 8月25日下午15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江滨一路A7号四层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 8月25日下午15时30分在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江滨一路A7号四层会议室)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以下证件依时到现场参加投标:⑴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⑵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⑶检察院回执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十二、代理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罗慧琴 ;联系电话/传真:13768460886 /0776-2861999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江滨一路A7号三层)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