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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靖西县同德乡等5个乡镇“旱改水”提质改造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31 11: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受靖西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就靖西县同德乡等5个乡镇“旱改水”提质改造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靖西县同德乡等5个乡镇“旱改水”提质改造项目工程

1.2、项目编号:GXBSZC2015-G2-0023-HL

1.3、建设地点:靖西县境内

1.4、招标范围:耕地旱改水提质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IIIIIIIV标段,共4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1.6、投资金额:靖西县化峒镇、胡润镇耕地提质改造I标投资约210万元

               靖西县同德乡耕地提质改造II标投资约630万元

               靖西县壬庄乡耕地提质改造III标投资约250万元

               靖西县地州乡耕地提质改造IV标投资约210万元

1.7、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及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技术规程》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

1.8、工期要求:每标段均为3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2.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优先考虑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条件(桂国土资发〔201127号)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061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见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110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见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11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推荐的施工单位,且不能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桂西五县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不良从业行为参建单位的通报》(桂国土资发〔201247号)文中被违规通报的施工企业。

3.1、提供本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税务机关出具的近期纳税证明

3.32014年度审计财务报表

3.4足上述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一个标段。

3.5投标人有协调处理项目所在地群众矛盾、纠纷的能力和义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及地点:请于2015 7 31 日至20158 6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到靖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靖西县幸福广场)报名

2 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不含图纸及其他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请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报名时须携带如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原件;(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5)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有效的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8)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职称证(工程师及以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执业资格证及职称证工作单位要求为投标单位);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报名时)原件及投标单位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201516月份)复印件;(10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1)投标人出具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资料不全、复印件与原件不符者不接受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遇年检或变更的证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合格方能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数额:IIIIIV标段人民币万元整(¥40000.00II标段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2015 8  21  17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交纳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

   名:广西翰林工程招投标造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

开户行:百色建行中山支行;

  号:4500  1676   1140  5070  4001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 8 24 9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至靖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开标厅(靖西县幸福广场),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将于2015 8 24 9   30 在靖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开标厅(靖西县幸福广场)开标。

     七、公告查询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靖西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gxi.gov.cn

     八、投标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广西百色市龙船路中段  

     邮编:53300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韦

     联系电话:18077688119         传真:0776-2983951

    .监督部门及电话:

靖西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6212104

靖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6-6230906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 7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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