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青少年业余体校暨单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单县青少年业余体校暨单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DFZB20150708
1.招标条件:
单县青少年业余体校暨单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单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由单县人民政府统一支付),招标人为单县综合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单县青少年业余体校暨单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2.2 招标人名称:单县综合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3 建设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君子路以西、北园路以南、规划13号路以北、嘉单路以东。
2.4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由单县人民政府统一支付)
2.5建设规模:景观面积约78269平方米;体育场看台建筑面积约5498.22m2(具体面积及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2.6工期要求: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主要包括:包括场地内的广场铺装,体育场看台,嘉单路及园林景观,公园,园林绿化、景观大道、景观小品、水电、灯光照明及广播等),具体招标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2.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竞标的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山东省省外企业需提供《山东省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原件。
3.2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 本工程不接纳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制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8月04日前(法定节假日、法定双休日不休),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持以下经年检有效的资料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楼西大厅)报名,过期不再受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到场报名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到场报名的);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及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7)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8)山东省省外企业需提供《山东省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原件。
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复印件壹份,未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或资料不全者谢绝报名。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单县综合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单县君子路北段路西 地 址: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楼西大厅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人:丁先生
电 话:18553013898 电 话:15105300527、0530-6109996
2015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