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津县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5年7月31日
2015年宁津县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津县农林局2015年宁津县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项目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宁津县农林局,采购资金为政府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15年宁津县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YTNJ-2015-002
项目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计划工期及交货日期:A1包、A2包:2015年11月31日前完工。
A3包、A4包:按招标人需求随时供货。
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四个包,A1包:沼液灌溉配套工程,A2包:青贮池配套工程,A3包:太阳能杀虫灯、设施栽培生态消毒采购,A:4包:菌种、开沟机采购。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可投报多个包,其中A1包、A2包不能为同一中标人,其他均可兼投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3.2
A1包:投标人须具备灌溉企业等级证书乙二级(含乙二)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A2包:
①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A3、A4包: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所投货物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公告发出5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永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滨州市黄河十一路786号)。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包,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报名时携带证件:投标人需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前来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20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津县金帝商务宾馆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间:2015年8月20日09时30分
5.4 开标地点:宁津县金帝商务宾馆五楼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津县农林局
地址:宁津县中心大街
联系人:宋局长、李科长
联系电话:0534-522152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永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十一路786号
联系人:张志学
电话:15865420803 0543-3320139
电子邮件:13963093858@163.com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