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灵城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山县灵城镇卫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5-G1-SYHLS-12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具备医疗器械设备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及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31日 12:26 至 2015年08月06日 12:26(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灵山县灵城镇新光路59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4) 医疗器械设备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副本;(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确委托权限,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在册人员;(7)投标人必须提供本公司2015年开标前3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8)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原件查验后退回)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20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20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一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7-689962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山县灵城镇卫生院
采购人地址:灵山县灵城镇和平路1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韦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工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灵山县灵城镇新光路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