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照明设备采购(QXCG2015E015/KWAZ2G2015519)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现就照明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照明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QXCG2015E015/KWAZ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分标 | 采购名称 | 数量 |
A | | 500套 |
B | | 500套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本次招标产品及相应服务的生产厂(商)家。
3、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项目一个及以上业绩。
4、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市政及以上资质,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路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五层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资料各壹份:(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5)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时必须提供);(8)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资料需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交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龚北宏 电话:0771-2023962 传真:0771-2023829
八、投标保证金:A分标: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B分标: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班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开户银行: 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689。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www.purchase.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qingxiu.gov.cn/qxcg/(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罗振 联系电话:0771-5826353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黄瑞深;联系电话:0771-2023903 传真:0771-2023997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