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情报信息共享应用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开封市公安局刑侦情报信息共享应用系统项目,已由汴财招(2015)94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开封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公安局委托,就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企业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刑侦情报信息共享应用系统项目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招标金额:42.592万元
2.4、货物交货期:合同签订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
2.5、标段划分:刑侦情报信息共享应用系统项目
2.6、质保期:质保期三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生产或经营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开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品牌)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特殊情况可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4.2、报名时间: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8月 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在开封市市民之家5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厅5015室16 窗口报名。
4.3、报名携带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单位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须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以上资料验原件留两套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4、供应商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与资信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由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具体数额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8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信息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公安局
联 系 人: 胡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1-253231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 系 电 话:18537888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