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龙州县2014年兴边富民行动距边境线0-3公里屯级道路建设工程(GXXY-2015160)招标公告
龙州县2014年兴边富民行动距边境线0-3公里屯级道路建设工程(GXXY-2015160)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州县2014年兴边富民行动距边境线0-3公里屯级道路建设工程已由 龙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扶龙发改发[2015]5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龙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建设资金来自兴边富民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彬桥乡绕秀村那电屯、金龙镇板梯村陇青屯、水口镇沿山村陇通屯、下冻镇布局村板局屯、下冻镇两庄村陇底屯。
建设规模:下冻镇两庄村陇底屯1.588公里;下冻镇布局村板局屯0.86公里;水口镇沿山村陇通屯3.78公里;金龙镇板梯村陇青屯1.49公里;彬桥乡绕秀村那电屯2.58公里。
合同估算价: 约492万元
要求工期: 60 日历天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等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I标:彬桥乡绕秀村那电屯屯级道路
Ⅱ标:金龙镇板梯村陇青屯屯级道路
Ⅲ标:水口镇沿山村陇通屯屯级道路
Ⅳ标:下冻镇布局村板局屯屯级道路
Ⅴ标:下冻镇两庄村陇底屯屯级道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的1个标段(即:Ⅰ、Ⅱ、Ⅲ、Ⅳ、Ⅴ标其中1个标段)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至 2015 年 8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宁市双拥路28号丽景酒店8楼806室报名。
报名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持以下资料现场报名:投标人自公告之日起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拟投入的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下同)上岗证书、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五大员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及拟投入的五大员2015年4月至6月缴纳的养老保险明细账单凭证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核查原件,如有不符不接受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及图纸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个标段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8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南宁市双拥路28号丽景酒店8楼808室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本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龙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龙州县康平街28号 地 址: 南宁市双拥路28号丽景酒店8楼
联 系 人: 张 工 联系 人: 邓 工
电 话: 0771-8812065 电 话: 0771-6100969
传 真: 传 真: 0771-5672768
2015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