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中学操场地面、厕所改造项目监理公告(二次)
监理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稻中学操场地面、厕所改造项目已由汴新教体(2015)2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水稻中学,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水稻中学操场地面、厕所改造项目
2.2工程建设地点:开封市水稻中学
2.3计划工期: 15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
施工标段:水稻中学操场地面、厕所改造项目施工
监理标段:水稻中学操场地面、厕所改造项目监理
2.6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及资质要求:
3.1监理标段:
资格要求:监理单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项目总监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查询日期须在有效期之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至 2015年 8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3:3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投标人资格及资质要求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在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开大道第三大街) 5015 室 17 号窗口报名。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4.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郑开大道三大街)。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及资信保证金
1、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的资信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3、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和资信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须持公司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达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开封市水稻中学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371-2381352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王 女 士
电 话: 0371-22307212
电 子 邮 件: hnyuxin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