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洛阳市公安局高新交警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公安局高新交警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己由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洛发改投资【2014】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资金来源:财政投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5】311号计划批复,就洛阳市公安局高新交警业务技术用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5]232号。
二、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洛阳市公安局高新交警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内容: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局部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一座建筑面积3018.34㎡,一层门卫房一座10.88㎡及室外配套、围墙工程;安装部分包含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暖通系统、消火栓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不接受其他等级资质),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2、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外地企业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经有关单位登记的“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洛登记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临时建造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30日-8月8日18:30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
2、招标文件免费领取(含图纸资料)。辅助评标光盘200元/份。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单位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申请会员,办理UK(含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上午9:30,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二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会展中心A区5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介上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齐先生 王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传真)
八、户名: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洛阳建行古城路支行,账号:41001533119052500141-0003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