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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朝阳分局购置装备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30 16: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的委托,就“朝阳分局购置装备”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朝阳分局购置装备

  招标编号:BJJF-2015-1054

  二、招标人: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道家园1号

  联系人:吕德华

  联系方式:85953808

  三、简要技术要求和数量: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第一标段主要采购通讯设备全数据采集仪70部和通讯设备全数据采集分析仪1套;第二标段主要采购超景深显微镜1台、扫描仪6台、数码相机60台、大功率多光谱激光物证勘查仪1台、纸张手印显现系统1台;第三标段主要采购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1000台、采集工作站60台、充电柜(60口)35台、充电柜(108口)46台、U盘300个、硬盘300块;第四标段主要采购便携式折叠围挡60个。

  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不得将一个标段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且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注明投哪个标段,若未按领取招标文件时注明的标段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警用。

  财政预算资金:本项目财政预算资金为人民币壹仟壹佰叁拾玖万元整(RMB11390000.00元)。其中第一标段控制资金为人民币捌拾捌万元整(RMB880000.00元);第二标段控制资金为人民币贰佰贰拾陆万元整(RMB2260000.00元);第三标段的控制资金为人民币柒佰陆拾伍万元整(RMB7650000.00元);第四标段的控制资金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RMB600000.00元)。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联 系方 式: 67164376          

  传        真: 67173666

  五、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投标时须提供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4、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6日

  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七、招标文件售价:RMB200元/标段,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8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项目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十、项目联系人:李瑞珅、胡晓明

      联系电话:67164376

  十一、招标公告期限: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6日

  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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