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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30 11: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德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惠水县人民医院(采购单位)委托,就惠水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惠水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DJZB[2015]-H65

三、项目序列号:DJZB[2015]-H65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443
    2.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备注
  惠水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一批 详见招标文件
    3.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数字医用诊断X射线、多功能神经康复治疗系统、腹腔
镜、高档麻醉工作站等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济实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并且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和市场运作实力。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
(5)以上各项要求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列入采购黑名单
(6)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备提供本此采购项目所包含货物的供货及相应的伴随服务的合法资格。
(8)根据财政部第74号令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加入供应商库。财政部门不得对供应商申请入库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利用供应商库进行地区和行业封锁”。目前,贵州省尚未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2)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
(3)投标人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4)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书原件;
(上述证明材料在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07月31日 09时30分 - 2015年08月16日 16时30分
    2.地点: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8月19日 10时00分

八、投标地点: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开标时间:2015年08月19日 10时00分

十、开标地点: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收款单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都匀分行桥城支行
      银行账号:2405040129200043639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惠水县人民医院
      地址:惠水县
      联系人:王世俊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德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何志敏
      联系电话:0851-85860544
      传真:0851-85860542
      邮箱:1292195871@qq.com

贵州德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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