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发改委委托评审初步设计(可研)定点工程咨询单位(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CG-AQ-2015-226 AQZB-2015-0260 |
项目名称 | 安庆市发改委委托评审初步设计(可研)定点工程咨询单位(二次) |
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集中采购机构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内容 | 安庆市发改委委托评审初步设计(可研)定点工程咨询单位采购 |
包别划分 | 一个包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最高投标费率 | 百分之百(100%)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地点 | 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服务期 | 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一年。 |
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服务范围包括评估咨询且相关专业须含建筑、市政、水利专业之中不少于2个专业);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获取 | 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07月29日至2015年08月0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不受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工程建设部(一)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
工本费(元) | / |
联系方式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工程建设部一) 联系人:汪钦 电话:0556-5991156 传真:0556-5991163 |
备注 |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2、报名获取了项目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记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5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