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公安局110指挥平台、决策室、情报中心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石屏县公安局110指挥平台、决策室、情报中心系统建设项目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PJG2015OO1
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科受石屏县公安局委托,就石屏县公安局110指挥平台、决策室、情报中心系统建设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
1、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石屏县公安局110指挥平台、决策室、情报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1.2采购内容:石屏县公安局110指挥平台、决策室、情报中心系统建设项目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到货并安装、验收合格。
1.4交货地点:石屏县公安局。
1.5项目预算:4997117.2元。
1.6本项目为整体投标,整体中标,不允许拆分或漏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基本条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2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外省企业必须持有云南省公安厅或云南省安防协会的备案证明材料);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在云南省本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且必须办理入滇备案手续,提供2011年(含)以来每年的备案及审核证明、驻滇员工(不少于7人)社保证明;
2.3根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等的红检联发[2012]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到石屏县(或公司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证明文件一并装入投标文件,开标时监督人员进行核查,有不良记录或无此证明文件的竞标人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领取时间:
3.2领取地点: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科(地址:石屏县宝塔路3号)。
3.3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复印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安防工程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外省企业必须持有云南省公安厅或云南省安防协会的备案证明材料);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在云南省本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且必须办理入滇备案手续,提供2011年(含)以来每年的备案及审核证明、驻滇员工(不少于7人)社保证明,领取时,请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版。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地点: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一室
4.2递交截止时间:
5、开标:
5.1 开标地点: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一室。
5.2 开标时间:2015年8月20日9:00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屏县公安局
地 址:石屏县异龙镇屏阳路
联系人:张奕
联系电话:13987301452
集采机构: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石屏县宝塔路3号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朱雪波 张盛
联系电话:0873—4845488
传真:0873—4845488
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