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成武县乐成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成武县乐成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已由成发改[2013]8号文件 批准实施,资金性质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成武县启源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成武县乐成河流域。
2.2 项目编号:SDFZT20150715-026
2.3 工 期: 120 日历天,绿化工期可延长至2016年3月底。
2.4 质 量:合格;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 招标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其中:中标单位承担湿地建成后3年运营和后期维护,搞好湿地运营的培训工作并顺利向地方移交);
2.7 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
建设规模:总规划面积:约191.06亩,建设内容为乐成河流域吕台路李坑桥至十里口引沟,约2.5KM。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千佛山路以西;第二标段:千佛山路以东。
2.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 。
3.2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类似工程经验,并未承担在建项目。
3.4 潜在投标人可根据资质条件同时投标两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5 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1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5年07月29日—08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菏泽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五楼)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人现场报名的);
(4) 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及身份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山东省外建筑业企业须具备《省外建筑企业进鲁施工登录备案证书》。
4.2 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后期检察院查询时须用。
4.3 招标文件及图纸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4.4 报名时要领取《投标诚信承诺书》,凭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领取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武县启源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武县伯乐大街东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 王伟 电 话: 13695309889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菏泽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五楼
联 系 人: 闫主任 电 话: 15065407388 /0530-7079610
电子邮件: sdfzdt01@163.com 网 址: http://www.sdfz9996.com
2015年07月29日